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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协议书

发布于:2021-09-12 02:25:59 作者:

【热门】消防协议书三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协议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消防协议书三篇

消防协议书 篇1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和保证:乙方保证以上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标准、行业标准,具备国家消防合格认证的消防合格标签、产品出厂标签、身份认证标签,经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验证,销售渠道符合乙方身份,流向地区为 市,销售日期距出厂日期不超过15天,产品实行三包,保修一年。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所交产品符合消防相关验收标准,乙方交货时甲方进行实际检验。

  四、合同单价约定:本合同标的物价格为合同期限内既定价格,不因任何因素而改变。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承担运输及运费,并负责交货到甲方公司所在地。

  六、交货期限及地点:甲方给乙方下订单后7日内,乙方送货到甲方公司所在地。

  七、货款期限及付款方法:货到7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

  甲方支付货款。

  八、合同有效期: 至产品保修期结束或消防部门对该类产品其它要求。

  九、违约责任: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更换,如因乙方交货延期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消防协议书 篇2

各位租户:

  由于近期天气干燥,即日起将进行安全自检和不定期检查。各租户要引起重视。对承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双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由各租户负责赔偿。

  《消防安全检查协议书》重点注意事项:

  1、租户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如果装修、装饰,须事先书面通知房东,经房东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或施工。

  2、租户禁止使用液化罐气和燃煤炉等危险品。

  3、租户应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自检工作,并配合房东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

  4、房屋内、楼道楼梯上下禁止吸烟,严禁四处扔烟头。哪间门内门外发现有烟头罚款1000元。不服教育者请退租。为了大家的安全,请配合检查和严格遵守规定!

  5、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生产、经销、分装、储藏化学危险物品、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6、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电热取暖器、热水棒、热水壶等易燃用品;私自使用出现危险,给房东和他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犯规定者承担责任。

  7、各租户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移动接线插座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串接使用,如发现屋内插座有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房东。

  8、各租户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的设备不应超过供电线路及设施的额定负荷。

  9、各租户使用各类充电器,用完必须拔下来,人离开房间后必须拔下断电。严禁人不在长时间插电。

  10、各租户必须接受房东监督与检查,租户对房东指出的消防隐患或不安定因素,需按房东要求整改。

  11、《消防安全检查通知》及《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房东与租户执一份,自房东与租户签字之日生效,各租户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租户房间:

  租户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

消防协议书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乙方以承包、租赁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场地和住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三、甲方责任: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主办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2、出租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3、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责任: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楼(出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3、严格遵守各项消除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5、作为库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6、出租房屋内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等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7、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始终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8、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的费用。9、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0、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

  五、违约责任: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条款: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补救。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九、该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经济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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